电动道闸系列

物业超收立案、温六中附小教师难配比、住建局不作为等官方消息!

类别:电动道闸系列 日期:2025-09-17 04: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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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呼我为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是政府面向市民的一个沟通窗口,里面也常包含着各种市民关心的各种信息。

  Q:您好,我是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三年级一名学生的家长。我向您反映我校严重超计划招生、损書施教区业主权益的问题,恳请教育局调查解决。 该校原定规模为36个教学班、每班20余人。

  但现实情况是,仅三个年级就已达到36个班,每班人数超45人,远超设计容量,这直接导致: 硬件设施瘫痪:所有功能教室(如美术、音乐、实验室)均被挪用为普通教室,孩子们失去了发展特长、动手实践的空间,师资严重短缺:教师数量与学生规模严重不匹配,教学质量和课堂管理难以保障,我们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关注。更令人不解的是,原定施教区外的小区(如十八弯等)大量学生也被招入,甚至听闻有花钱买名额”的情况。

  这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挤占了本该属于我们施教区内孩子的教育资源,是对我们合法权益的直接侵害。我们强烈要求教育局:

  三、采取紧急措施(如协调师资、恢复功能教室、加快规划新校等),解决当前教育资源挤兑的困境,还孩子们一个正常、公平的学习环境。 期待您的严肃处理和明确回复!

  A:鹿城区教育局回复:针对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办学质量得到较高认可、辖区内居民入住率提高、适龄儿童不断增多的现实情况,鹿城区教育局在2025年招生办法中增加三年读一户的政策,即“2025年6月12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施教区房屋产权,三年内仅供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使用的入学房产要求,以此引导家长购房预期,调控施教区内房产在就读学段的频繁交易。

  本学期,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较多,优秀教师还不足以充分配备,学校将持续关注每一位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A:广化街道办事处说明(来源:掌上鹿城):一、新建配套服务用房的情况说明

  目前位于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西侧C-11地块的新建用房,面积为177平方米,其性质为附属绿化工程配套服务用房,并非宗教场所。

  自2023年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投入使用后,为拓展校园活动空间,提升学生学习环境,广化街道于2025年拆除了位于小学西侧的老人协会周转房。为妥善安置老人协会的物资,其桌椅板凳等物品将临时存放于该配套服务用房内。

  集新未来社区地块未规划宗教用地。原黄龙道观位于集新未来社区地块内,在拆迁时新的选址规划尚未确定。为保障过渡期间的需要,2021年将翠微大道辅道东侧(即现温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西侧)的活动板房作为道观的临时周转点。目前,我们正在全力加快新址落地工作,后续建成后,将对该点立即拆除迁移。

  我们将严格遵守和执行城市规划,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的和谐与稳定。同时,我们也欢迎市民朋友们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Q:本人于2023年与杭房、温州金诚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温州的《江著观邸》楼盘,合同约定于2024年9月30日交付,但至今项目已逾期未交付且已停工。请贵局与温州市政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正视民生诉求,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杭房与温州金诚房开制定复工计划,明确后续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请求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无视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追责,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恳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尽快介入调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A: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核实,该项目存在逾期交付情况,市区两级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已将该项目作为保交房项目处置。

  前期已多次约谈房开企业,压实项目主体责任,要求尽快拿出后续建设方案,加快工程建设讲度,保质保量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现项目主要股东方杭州城投集团已安排后续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后续建设方案,现场也已开展复工建设。

  经了解,逾期交付的履约赔付情况,区法院已受理相关的民事诉讼,建议您也可通过民事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Q:峯汇里小区自2021年交付后,很多业主都在举报投诉前期物业费超收要求市监局立案处理给与处罚,为何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我们业主每年都在12345,民呼我为等平台举报,每次都是说在处理?一个行政流程到底有多少年才能走完?

  A: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经了解,市场监督部门已对其立案调查(温鹿市监立(2021)449号)。

  目前该案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已依法中止调查。

  Q:谨代表众安顺源里小区全体业主,对市住建局及南郊街道在小区整政资金落实工作中的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投诉。这一问题长期拖延,严重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众安顺源里小区存在诸多需要整改的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居住安全。

  自2023年12月31日。房开公司为了通过验收将1890万的整改资金打到街道,旨在解决小区的各类问题,提升居住品质。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距离资金获批已过去一年多,整改工作却迟迟未能有效推进,整改资金未能真正落实到实际整改项目中。

  2024年12月26日,南郊街道、众安公司代表及顺源里业委会三方协调后确定整改资金的140万转回给众安公司以弥补前期由房开公司进行的部分整改项目所耗经费,剩余整改资金1750万均打入业委会账户,然而众安公司的140万是否收到暂且末知,业委会的1750万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内迟迟没有进展,南郊街道作为直接负责落实整改工作的基层单位,工作态度懈怠,行动迟缓,寻找各种借口拖延,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市住建局加强监管力度,南郊街道端正工作态度,加快推进众安顺源里小区的整改工作,确保1700多万的整改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整改项目中。

  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次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小区业主公布。

  A:鹿城区南郊街道办事处回复:本单位已于两个多月前与业委会达成一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参照业委会重大资金处置流程,待相关流程到位后街道即予以拨付。

  目前业委会组织的投票等流程已全部完成、待街道领导签批后1700.9499万元资金即可到位。该投诉件于2025年3月31日已处理,投派人未就同一诟求重复访2025年9月5日下午经电话回访核实,表示众安顺源里小区整改保障金已拨付到位。

  Q:2025年7月-9月瓯海首开第五大道多次出现业主未经物业和多数小区业主的同意和备案半夜凌晨三四点带领几十名工人强闻小区,打伤物业安保人员,然后擅自进行违规的封窗作业,甚至寻找没有资质的第三方未做安全措施进行高空作业。

  但是我们业主多次寻找街道和派出所110民警的帮助却效果甚微,政府人员表示对方不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他们没有执法权。但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4月3日发布的温政办(2025)2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和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所以清问一:以上擅自进行高空封窗作业以温政办(2025〕20号文件是否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地方执法部门能不能管,究竟谁管?请问二:个别业主强闯小区并造成物业安保人员受伤,是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A: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回复:您反映的事项为第五大道小区封窗方案祥式纠纷,前期第五大道小区沁心园物业通过以楼栋为单位投票表决确定封窗样式,但部分业主对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存在异议,导致纠纷产生。

  该事项属小区内部事务,由小区自治管理、我街道前期已通过调解方式介入处理,但目前小区业主及物业仍存在较大纠纷,故该事项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另您反映的个别业主强闯小区并造成物业安保人员受伤,建议您报警处理。

  Q:“您好,我是温州龙湾博科园小区的业主,想反映住建局在处理我们小区有关问题上的不作为情况。1.房开未移交智能系统、水务、电梯、消防。 我们小区自交房以来,智能系统(如门禁等)、水务、电梯、消防等一直未按规定移交给物业,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A:我们已多次向住建局投诉过部分问题,但至今,住建局既没有督促开发商整改,也没有给我们反馈处理进展,问题一直没解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建局有责任监督开发商移交相关设施,现在这种不作为已经影响到我们业主的正常生活和权益。 希望能记录情况,督促相关科室处理,要求开发商限期移交,并给我们明确的处理结果和时间节点。麻烦您尽快回复,谢谢。

  1,智能系统包括人脸识别未开通,进门受阻,开学在即,小孩在外边不安全,旁边又是河道。道闸,现在都是人工在升降。

  3,电梯,个别栋经常坏,维修不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随时有可能会被停用,导致高层人家回不了家,爬楼梯不现实。

  4,消防因第三方未交付,没有与消防联网,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不安全。

  二次供水未移交问题,目前房开与施工单位就工程款结算问题正在进行商务谈判,谈判完成后即可完成移交,谈判期间不影响小区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可直接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地下室渗漏问题,经核已无渗漏情况,之前潮湿是因为空气温度过大造成的冷凝水现象。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地下室管理,增加地下室排风频次。

  绿化问题,我站于2024年12月11日组织众多业主代表、房开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现场施工质量(包括绿化情况)进行现场走场,经各方主体共同认定,绿化情况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如业主发现局部存在未按图施工情况,可提交详细资料,我局将进行再次核查。绿化枯死维护问题,预计11月份进行更换。

  第二:评标委员会成立流程存在问题,未经业主讨论,通知报名公示时间不足。人数组成以业委会成员为主。

  第三:在没有评分标准情况下,直接由评标委员会决定物业5选3,并公布排名。

  第四:业主投票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构成,网络投票未经业主或街道监督,业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直接公布结果,有失公正。鲍田街道以无20%签字为由,拒绝监督验票。

  第五:20%业主签字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委会以签字不足为由拒不召开。街道认为即使有20%业主签字,但召开临时业委会理由不充分,拒绝指导召开。

  A: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复:经调查,《塘河上品苑公开选聘物业企业方案》经过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4月30日在小区公示,其中包含了设置2.5元物业费招标,目流程合法合规,并未擅自变更小区收费标准,经与业主委员会核实,评标小组系依据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选聘方案组建而成,符合相关要求。

  选聘文件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代表共同制定,文件内容包含评分标准。开标期间,由3名业主代表和4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共计7人组成评分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业主委员会组织业大会结里统计期间,在业主群中邀请热心业主至现场进行监督见证,在部分热心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共同见证的情况下、统过结果过程公开,透明,监控视频为证,不存在未进行结果统计便直接公告结果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隐私权为自然人所享有的人格权之一,其他业主无权查看企业小主信息。

  针对20%业主签字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被拒绝的问题,经业主委员会反馈,20%业主签字的材料中存在诸多代签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并已告知提交人及时进行整改。

  此后,业主委员会及街道均未收到整改后的签字内容。 综上,经我单位核实,未发现塘河上品物业招标存在违规行为。

  Q:想了解龙港碧桂园星湖雅筑交房时间,已经延期一个多月,具体的交房时间出来了吗

  A: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回复:经调查,开发商已于2025年8月30日向业主通知房屋交付,业主可到开发商项目部办理交房手续。

  开发商与你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属于民事行为,如你对房屋交付仍有异议,你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向龙港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Q:2023年11月4日,本人意购买温州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观铭筑11-1903,交付定金5万元;于2024年10月9日提供全额房票,于2024年12月30日交房。龙港市自规局于2025年5月6日协议,承诺于2025年6月底前退还,但截止今日,温州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龙港市资规局未支付房票款项为由仍拒退还定金。

  经查询,你使用房票号码为000***200的房票购房。房票结算申请已发起,目前结算流程未完结,结算单位审核完成后支付房票款项予开发商。房票结算为政府相关部门与开发商的工作联系,相关情况我局已了解并催办结算单位持续按计划兑现房票,同时将督促房开配合各项工作。

  经调查,你与开发商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已告知开发商按照双方合同履行约定。 若开发商未退定金属于民事行为,你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向龙港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Q:兴悦·云澜湾小区24年11月交付到如今近一年了天然气和网络到现在还不通也不明白什么原因,投诉无门 没法正常生活

  A: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经调查了解,云澜湾目前因小区内住户私自开挖将小区内燃气地下管道挖断,故暂时无法通气,现尚在排除漏点维修中,待维修完毕保压成功便可通气。

  Q:星创晶晖园的防火门的从反应问题开始至今还没安装完,资归局也介入说是今年9月份前会安装完成到目前为止没有安装,希望有关部门监督到位

  A:龙港市白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回复: 经核查,温州星旭置业有限公司原计划于9月前完成防火门更换工作。

  对于此次延误给业主带来的困扰,该司深表歉意。目前原防火门已基本拆除完毕,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房票兑付等原因),导致无法给供应商付款,对方拒绝发货,现该司正在积极筹备货款,计划于9月25日前完成付款并督促其立即发货,确保在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防火门的更换安装工作。

  Q:领导你好,本人是温州市鹿城区翠景佳苑业主,本人在2025年7月12日向住建局反应翠景佳苑房开偷工减料,地面下凹11-12厘米,后住建局房开建筑单位用外地号码与我联系,后经协商一致房开赔款6500元了事,但房开说打款流程比较复杂要十个工作日付款,随即签下协议,现在十个工作日已过,房开说住建局压着赔款不让付款,说有个别业主反应了类似的事情

  第一,我们是签了赔款协议的,我们双方都要尊重协议精神,逾期不付,压着赔款不付是你政府主管部门干的事情?

  第二,房开偷工减料是事实,谁家地面能下凹误差11-12厘米,请问领导你家有这样的误差么?全小区几百户业主有个别业主发现并反应了事实真相难道不是常理么?

  第三,以上内容真实,本人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以下是真实截图,可证明上诉事情真实可靠

  A: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与他人因板超厚问题签的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协议,不属于我局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范畴,我局也未干涉他人的付款。

  Q:从去年九山南苑到现在一直没有交付,是什么原因?能否说一下准确交付时间?我看别的业主也一直有在回访,但你们的回应时间模糊,一直没有准确时间内容描述

  A:鹿城区松台街道办事处答复:经核实,街道相关科室向建设单位了解,预计9月完成消防验收、计划10月下旬完成竣工验收后开始交付。

  目前九山南苑安置房未开始办理交付结算,请您耐心等候,如果安置房能办理交付结算、我街道会及时进行通知。

  Q:本人是龙湾区星海街道臻悦园业主、我2019年从沙城街道七三村买的三产安置房、本来是2022年12月份办理房产证的,延迟半年到2023年才交房,合同约定交房以后240天内办理房产证,到今年4月份村里发通知说大证办下来,要业主九月底必须交钱到村里统一办里,并目我们外村人要交8.5%综合税和契税,还要交100元的费,现在我们去问村咨询税点情况,又提升至百分之12.4,村里又解释不了税收这么高是什么原因,百分之12.4 的综合税包含几个项目、村里无法解释、并且说9月份以后不交到村里要增加税收、我们业主认为他这个通知是霸王条款,我们业主要求不需要村里统一办理,要求村里把税票开给我们业主由我们业主统一办理、希望有关部们关心我们业主的诉求。

  A: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回复:经调査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认购户委托代建合同》第十四条第三点约定:“非本村人员认购安置房住宅用房的,其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与转移登记均先行登记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提供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资料,其变更过户手续、税款等费用及其衍生风,险由非本村人员自行承担。”由于您非七三村的社员,符合该条约定。

  经咨询税务部门,涉及的税费分别为: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合计约12.4%(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该税费的收取也是代收代缴,并不存在额外收费与私自收费。如对该缴交的税费标准或激纳的金额有异议,可以先向税务部门咨询核实,后再向七三村办理。

  三、关于费1000元,因涉及到村外业主需要与原三产安置房指标转让户签订相关三产指标权益转让合同,需要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该费也是代收代付,并不是七三村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请于六十日内向龙湾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Q:通常情况下,连接两个城市之间的国道限速多在时速60公里到80公里,我一直按国道常规限速认知驾驶。但此次收到在温州市七都大桥东向西1KM+500M超速违法通知,我深感疑惑。七都大桥虽有国道属性,可它又是跨江通道,和一般的国道有明显区别。一般国道是陆地开放式道路,路况复杂,有路口、行人、非机动车干扰,而七都大桥相对封闭,干扰少。

  再者,我第一次行驶七都大桥,全程按80km/速度,在我的认知里这是国道常见限速,并且我行驶时未发现明显低于该速度的限速标识,直到收到违法通知才知道这里限速并非我以为的标准。

  按规定,限速值设定应结合道路实际情况,七都大桥封闭少干扰,按常理应可承受较高车速,我以80km/h行驶,自认为是合理目安全的,所以对此次超速违法判定表示质疑 。希望后续七都限速提高到80km/h

  A: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答复意见: 七都大桥属性划分为城市主干道,为预防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南汉桥双向设有测速设备,桥面多处设有明显的限速标志。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现跟速标准值70公里/小时,符合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驾驶员应根据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严格遵守合理控制车速,确保安全、文明驾驶。

  Q:温州路边停车位收费不合理,没有上限,收费人员还拦着车不让走强行缴费,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动不动停车收费50多,温州市区停车场本来就少,车还多这样太不合理了

  A:鹿城区国资经营集团答复:一、根据温政发(2016)35 号文件:该泊车点为一级泊位,首15分钟免费,首小时内3元/半小时(每小时6元),首小时后4元/半小时(每小时8元)。

  欧洲城此处差异化泊位收费时间为早800-晚20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放,根据鹿城区公共停车收费泊位有关标识规定,临时停车收费泊位为白色泊位线加黄色编号、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是正常的工作流程,市民可在微信公众号上关注《温州鹿城绿色停车》,查询停车信息及缴费,开具发票等事宜。给您造成的不便号请谅解。

  Q:瓯海大道东往西走与瓯越大道路口,右侧第一车道为辅道直行车道,第二车道是左转进瓯越大道的车道,第三车道是下高架右转进瓯越大道的车道,但是第三车道的右转不受红绿灯控制,导致第二车道左转时常常被右转车辆挡住无法通行,进而堵车严重,希望能给右转车道增加红绿灯控制

  A: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回复: 接件后交警部门多次联系您,您均拒绝接听,无法直接与您核实具体事项。

  根据来件反映,结合实际情况,您实际反映的是“建议瓯越大道与瓯海大道交叉口东向西右转车道加装箭头式信号灯的事项。经调查,该路口右转信号灯为国标“圆盘式信号灯”,右转车辆确保安全情况下可通行。

  您希望加装右转弯红灯箭头标志的建议,交警部门暂不于增设。 交通秩序管理靠交警,也靠大家。最后,感谢您对瓯海交通管理的关心和文持。

  Q:无限禁摩是一种一刀切管理行为,管不了难管那就牺牲一下群众的权力。举个例子,我每天上下班通勤要四五十公里,又买不起车,平时工作经常要各处跑,公交根本没有时间,政府有考虑过辛苦査波的人的难外吗?

  公务员每天上下班一坐完全没有把,人民的权力和便捷放第一位。本来电瓶车还能开,现在消防要求充电小区十一点断电,我九点下班回来,电都充不满。

  A: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回复:经了解,您反映的南瓯景园小区电瓶车充电处于每晚十一点断电情况属实,小区物业表示因充电处架空层高度不足,为避免消防隐患,消防部门要求每天十一点断电,且该断电行为已执行多年。

  因该事项属小区内部事务,由小区自治管理,我街道已将您反映的充电不便情况告知物业,具体解决方案还需由小区物业决定,建议您与小区物业进一步做好沟通对接处置。另您反映的禁摩事项,交警部门已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撤销该投诉事项。

  Q:本人现居住中梁首府壹号院,位于黄屿片区,自从2025年5月份搬到这边居住,发现周边竟然连个户外繁球场场地都没有。约三两好球打篮球居然要跑到,隔壁的隔壁爱琴海岸社区那边,关键那边也只有半哥球场,每次吃完晚饭过去玩,都估计有20多个人,围绕着半个球场在那玩。

  年轻人都想打个篮球,居然方圆3公里户外球场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希望政府为提倡全面健身,为黄屿片区的年轻人,修建一个篮球场场地。

  A:瓯海区三垟街道办事处回复:瓯海区东片全民健身中心位于榕盛社区香缇半岛北侧S1线桥下,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将于2025年年底完工,包含篮球、足球等。

  Q:您好,请问乐清滨江新区的开发进度有后续的计划安排(具体什么时间完成怎样的成果)。为什么感觉突然停滞不前,一点变化都没有。以及具体附近的村比如莲池头村有没有拆迁的计划?谢谢

  感谢您对滨江新区发展建设关心。滨江新区项目建设涉及到规划调整、全村征拆、指标落实、项目实施等多个阶段。

  一般大家看到的成果会在最后施工阶段。前期滨江建设中心在全力以赴落实前期工作准备,目前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大家即将看到全面开工施工建设场面。目前没有对莲池头村域内拆迁的计划。

  Q:你好!9月3日看到乐清官网上,有一条乐清市滨江江新区启动区综合交通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个凝问,请教一下,柳白龙湾快速路与沿江大道有互通规划,那么网上一直有北环南路与柳龙快速路规划接口,到底是什么情况,是两者都有接口,还是先建设北环南路接口,再对沿江大道进行接口预留。谢谢!

  为顺利衔接温福瓯江北口公铁两用桥项目,我市已开展温福高铁瓯江北口公铁两用桥乐清侧连接线前期工作,争取温福高铁瓯江北口公铁两用桥乐清侧连接线先接北环南路;同时,温福高铁瓯江北口公铁两用桥预留沿江大道接口,为远期衔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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